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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关税谁交纳税

今天给大家分享对外贸易关税谁交纳税,其中也会对外贸关税是什么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简述信息一览:

进出口关税的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的界定

1、在我国的海关法规中,进口关税的纳税主体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关税的纳税人则是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针对那些经批准直接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其关税纳税人情况如下: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包括省级分公司(如扩权市)、外贸分支公司。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包括农贸、技贸)公司。

2、外贸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扩权市)级分公司,经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分支公司。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农贸、技贸)公司。有进出口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的其他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各类进出口公司。

对外贸易关税谁交纳税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首先,纳税义务人的资格是由海关法律和规定明确界定的,这涉及到一系列的条件和标准,即哪些类型的单位和个人被赋予了缴纳关税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可能包括企业、个体经营者、进口商、出口商等各类经济实体,以及符合特定条件的个人。其次,成为关税纳税人并非无条件的,它与关税的征收对象紧密相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制度基本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税制度明确了纳税义务人的责任。根据关税条例,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货物的收发货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在海关开具税款缴纳证后的7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未缴的,海关将自到期之日起每日按税额的1‰征收滞纳金。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相关的条款,作为核心法律基础,为关税制度设定了基本原则和框架。它规定了关税的征收、管理以及相关的海关操作流程,为整个制度的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是实施海关法的重要配套法规。

对外贸易关税谁交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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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税税制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海关法第五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第五章涉及关税,共有十二条法律规定(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六条),涉及关税征收管理。这一章节不仅是我国海关管理的基本法,也是关税征收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是《关税条例》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商品的归类原则、商品的税目、税号、商品描述和适用的相关税率。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制定或修订《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进出口税则》的方针、政策、原则,审议税则修订草案,制定暂定税率,审定局部调整税率。

关税法共七章72条,主要包括:一是坚持党对关税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关税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委会)关于税目、税率的调整权限以及关税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二是明确关税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条规定,税收基本制度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什么?

根据本条规定,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指经国家批准有权进口或者出口货物并记载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单上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指进出境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者收件人,是关税的纳税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和报关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关税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关税的扣缴义务人。

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个人邮递物品的的收件人。

关税的纳税义务人主要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和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通常为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法人或社会团体。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则包括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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